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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招标文件

 

 

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


敬启者:

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天辉”或“公司”)拟启动IPO和合并重组工作,现对IPO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名称

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重庆市(长寿)化工园区化北路2

法定代表人

李乾华

注册资本

34,8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4-05-31

营业期限

2004-05-312024-05-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57592878522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限本企业自产的产品):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 生产、销售:氯化石蜡、芒硝、合成洗涤剂(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招标项目名称

IPO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三、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

1、在重庆市国资[e1] 法律服务类项目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内;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正常执业;

3、具有针对此项目的专职执业律师团队,专业人员数量、IPO业绩指标在同行业具有比较优势;

4、项目组人员需具有丰富的IPO服务经验且保证充足的项目现场工作时间;

5、有良好信誉,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和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资格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项目服务工作方案(说明:投标方需提供整个项目的详细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安排分工、工作组织等);

5、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

6、项目业绩概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来所参与过的上市法律服务项目的数量及清单;

7、从事招标项目的服务优势;

8、近两年(2016年以来)受到证监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以及对本项目的影响(如有);

9、项目组成员简介;

10、投标人简介;

11、投标人认为其他应该提交的资料。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报价文件上应加盖骑缝章,封面应加盖公章,并填写投标文件清单;

2、投标文件密封在牛皮信封中,在信封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日期并注明“开封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3、密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提交;

5、投标报价文件中如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6、推迟投标截止日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

7、投标截止时间后送交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改的函件不作为评选的依据;

8、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请各投标人自行存底。

七、保密责任

贵公司自收到本招标文件至我公司上市方案依法公开披露期间,不论是否投标或中标,请对我公司招标文件及以后所交付相关资料或交流中所涉未公开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本公司上市意向及有关内容。如有违反,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贵单位见此招标文件后,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12】时前将书面投标文件交至【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九、评选原则

1、评选机构:本次招标由公司组织召开评标会议。

2、评选原则:公司对所接受的各单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定后选择一家单位作为最终的中标人。评标结果由我司直接通知中标单位,对评标过程公司无义务告知投标人,同时我司对评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静】

联系电话:【18580743916】

 

 

 

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