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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咨询 请购文件
用户名称: 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用户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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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请购文件适用于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请购工程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所提供的请购的设计咨询服务需满足本文件及所有附件的要求。任何异议、偏离和替代均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1、8000t/a高活性结晶级聚苯硫醚树脂数智化生产线示范项目(一期4000t)。
完成8000t/a高活性结晶级聚苯硫醚树脂数智化生产线示范项目(一期4000t)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完善。
(一)8000t/a高活性结晶级聚苯硫醚树脂数智化生产线示范项目(一期4000t)。
1.工程设计内容:
在现行可研报告的基础上,完成8000t/a高活性结晶级聚苯硫醚树脂数智化生产线示范项目(一期4000t)的修订完善,具体如下:
(1)8000t/a高活性结晶级聚苯硫醚树脂数智化生产线示范项目(一期4000t)经济财务分析及相关数据信息完善。
(2)出具盖章版可研报告书8份。
1.设计服务单位需要在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完成:8000t/a高活性结晶级聚苯硫醚树脂数智化生产线示范项目(一期4000t)可行性研究报告。
1.设计标准、要求
1.1 结合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咨询,设计文件达到相关设计标准。
1.2 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设计深度和内容要满足特种设备设计和报建要求。
1.3 所有设计文件的深度和广度需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提供的设计文件应标准和规范,满足项目建设手续、报批和施工要求。
2.资质要求
2.1 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具备安全评价资质,参与项目人员具备设计相关资格、资质等。
2.2 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交有能力履行本项工作的证明文件。
2.3 乙方须提供近三年在相关行业项目业绩2家以上。
2.4 参加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等文件。
3.保密要求
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执行。